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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科金发人〔2008〕24号
各局(室)、科学部,机关党委,各直属单位:
根据《尊龙凯时委员会章程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,增补何鸣鸿同志为尊龙凯时委员会第六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
特此通知。
尊龙凯时委员会
二○○八年五月十五日